兩座城市都印了一本家族辦公室的宣傳冊,封面是天際線、三代同堂的笑臉,再加一句「通往亞洲的門戶」。冊子裡偏偏沒告訴你該選哪一座,而那正是你翻開它,唯一想知道的一件事。

新加坡與香港之間的抉擇,不會由檯面上的稅率來定案,因為只要辦公室符合條件,兩地對合資格投資所得都課到零。真正不同的,是條件本身。新加坡把優惠綁在一紙正式核准、一名非家族的投資專業人員、按資產規模分級的當地開支,以及一項「把部分投資組合放在新加坡資產」的義務上。香港則把寬減綁在更高的資產門檻、一份在報稅表上一經作出便不可撤回的選擇,以及對資金放在哪裡完全不設地理限制。

有用的問題只有一個:哪一套義務,貼合這個家族本來就有的運作方式;哪一套,得讓家族把自己扭曲成別的形狀才能滿足。把這題答對,稅務結果自然跟上。順序倒過來,你就會得到一個在紙上合格、卻在第二年報稅時破功的結構。

一眼看懂的決策全景

下表比較兩地截至 2026 年 7 月的現行法定狀態。門檻幣別刻意保留原幣,因為換算成同一種貨幣,會暗示一種其實並不存在的對等。

項目新加坡 第 13O 條新加坡 第 13U 條香港 FIHV
最低資產指定投資達新加坡幣 2,000 萬,申請時須達標並全程維持指定投資達新加坡幣 5,000 萬,測試相同家族各工具合計,指明資產淨值達港幣 2.4 億
投資人力兩名投資專業人員,至少一名非家族成員三名投資專業人員,至少一名非家族成員兩名全職合資格員工,不要求非家族成員
當地營運開支按資產規模分級:低於新加坡幣 5,000 萬者為 20 萬;5,000 萬至 1 億者為 50 萬;1 億以上者為 100 萬分級相同港幣 200 萬的香港營運開支
當地資本部署資產 10% 與新加坡幣 1,000 萬取其低者,投入六類指定標的相同無。對投資放在哪裡不設地理限制
優惠如何取得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請,經評估後核發相同在利得稅報稅表上書面作出選擇,一經作出即不可撤回
監理申報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改採通知制的牌照豁免,另加年度申報相同依事實認定牌照分析;真正的單一家族辦公室通常落在第 9 類受規管活動之外
與居留的關聯無。全球投資者計畫是規模大得多的另一條路相同屬另一套計畫,但投資如今可透過合資格家族工具持有

橫著讀下來,樣態就清楚了。新加坡要的是更深的當地營運足跡,外加一塊投資組合。香港要的是更多資產、以及一份「決策就在香港做」的堅定承諾,然後對投資組合放手不管。

這兩者,抽象地看沒有誰划算。它們是同一檯面結果的不同標價,而家族是從不同的口袋裡把它掏出來的。

兩套優惠制度,到底差在哪

在比較有意義之前,家族得先把辦公室是為了什麼想清楚。用途、服務範圍,以及「自建辦公室還是透過共享平台買產能」的取捨,全都排在前面。如果這些都還沒定案,先走一遍如何設立家族辦公室,並讀完單一家族辦公室與聯合家族辦公室的比較,再打開任何一份管轄地檔案。你沒辦法為一個還沒選定的營運模式,去挑一個管轄地。

新加坡:先拿到核准

新加坡《1947 年所得稅法》第 13O 條與第 13U 條,讓合資格基金工具持有的指定投資,其特定所得獲得免稅。第 13O 條是需要新加坡境內基金實體的在岸路線;第 13U 條是加強級,結構上更寬容,鎖定更大的資產規模。兩者都是申請核發,不是自行主張。

有三個細節,比門檻本身更常出事。

第一,資產是以指定投資計算,不是以家族淨值計算。一個持有不動產、不在合格定義內的營運公司股份,或大量現金部位的家族,在淨值表上看起來遠遠站在線上,卻可能在真正該過的那道測試上跌到線下。

第二,新加坡幣 2,000 萬這個數字,對應的是由豁免單一家族辦公室所管理的基金。若基金改由持牌基金管理公司管理,條件並不相同,而在顧問行銷資料裡流傳的那些更低門檻,通常屬於後面這一類。在有人拿著某個數字去建模型之前,先確認你打算採用的結構,適用的是哪一本規則書。

第三,牌照豁免和稅務核發是兩件事。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,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仰賴一項資本市場服務牌照的類別豁免,但它必須在開業後十四天內提交開業通知、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持牌銀行維持帳戶,並在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交年度申報。在該日之前就已運作的辦公室,可以到 2027 年 6 月 15 日前補件。再把新加坡家族辦公室說成「不受規範」,如今就是說錯了。

人力與開支的義務接著層層加碼。投資專業人員必須是新加坡稅務居民、薪資高於下限,並實際從事投資組合管理、研究或交易。營運、會計與稅務支援職不算數。那名非家族的聘僱,通常是預算裡最大的一條,也因此家族辦公室的營運成本值得單獨建一份模型,而不是抓個概數帶過。

香港:先做出選擇

香港的制度,走的是《2022 年稅務(修訂)(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)條例》,自 2023 年 5 月起生效。由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,就合資格交易的應評稅利潤,繳付 0% 的利得稅。

沒有申請,也沒有事前核准。工具在自己的利得稅報稅表上書面作出選擇,而這份選擇一經作出,即適用於後續年度、不可回頭。想在資金搬動前先取得確定性的家族,可以向稅務局局長申請事先裁定,許多家族也確實這麼做。

所有權測試在新加坡放鬆的地方,香港收得很緊。家族成員必須持有至少 95% 的實益權益;若餘額由合資格慈善機構持有,則調整為 75%。管理辦公室的應評稅利潤,至少 75% 須來自對家族實體提供的服務。工具與辦公室,兩者都必須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,這講的是權責坐在哪裡,而不是註冊證書在哪裡發的。

實質要求寫得明白:在香港有兩名全職合資格員工、港幣 200 萬的當地營運開支,並在香港執行核心收入產生活動。把這些活動外包給管理辦公室是允許的,前提是不能被拿來規避這項要求。一家辦公室在此制度下最多可涵蓋 50 個工具,這也是香港適合那些想把分支、資產類別或事業線分開、卻不必每次都重建結構的家族的原因。

有一個活生生的但書。《2026 年稅務(修訂)(基金、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務待遇)條例草案》在 2026 年 6 月 12 日刊憲、6 月 24 日首讀,逐條審議排在 7 月 30 日。它擬擴大合資格投資範圍、取消 5% 的附帶交易門檻,並放寬對特殊目的實體的處理;若通過,將追溯適用至 2025/26 課稅年度。在它通過之前,它就只是個提案。請按現行已生效的制度規劃,把這份草案當成錦上添花。

真正決定去留的是投資組合,不是稅率

家族在這裡分得最乾淨,而它跟稅率毫無關係。

新加坡的資本部署要求,逼著基金把資產 10% 與新加坡幣 1,000 萬取其低者,放進六類標的: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認可交易所掛牌的股票與信託、合格債務證券、經持牌新加坡機構分銷的非掛牌基金、具實質當地存在之未上市新加坡營運公司、氣候相關投資,以及有新加坡實質參與的混合金融結構。混合金融裡的優惠資本另有加成係數。合資格的捐贈與補助,也可以計入基礎當地開支之上的支出義務。

把每一筆配置都當成純為報酬的投資委員會,會把這條規定體驗成一種對投資授權的課稅。本來就對東南亞私募市場、當地分銷基金、氣候金融或新加坡營運事業有興趣的家族,則會把它體驗成自己反正都要部署的資本。差別不在誰更老練,而在這道限制究竟是頂著既有的投資政策說明書推,還是舒服地坐在它裡面。

香港沒有對等的地理配額。投資放哪裡都行。它的限制是定義上的,而非地域上的:利潤是否合格,取決於指明資產與合資格交易,因此投資組合的組成與交易的性質認定,仍然需要審視。地理上的自由是真的。法律上的自由並非毫無邊界。

實質、人力,與決策到底在哪裡做

法定的下限,會招來一個誤導人的比較。兩名員工對三名,並不是那個有趣的數字。

運作到任何像樣規模的家族辦公室,都需要投資能力、合併報表、內控、稅務遵循、資安,以及一個為家族治理負責的人。這些職能,早在資產到位之前,就超出了兩地的法定最低。制度設的是稅務資格的門檻,不是一間辦公室的設計圖,而真正該驅動人力編制的,是那份家族辦公室的治理與營運架構。

更難的問題是權責坐在哪裡。兩地的制度,實質上都要求在當地做決策。香港直接測試「管理與控制」。新加坡則把投資專業人員的人數、當地開支、當地銀行、年度申報與資本部署,揉成同樣的要求。

所以,把人點出來。投資長會坐在哪裡。投資委員會在哪裡開會,主事者是親自出席,還是從另一個時區撥電話進來。會計紀錄存在哪裡,銀行關係設在哪裡,董事會決議在哪裡通過。打算把每個決策都留在別的國家、卻在新加坡或香港維持行政門面的家族,和兩地制度都對不上,而它該在為任何一邊花錢之前,先把這件事大聲說出來。

居留是另一個決定

兩套稅務制度都不賦予居留權,而把這兩者混為一談,是整場比較裡最貴的錯。

香港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,要求淨資產至少港幣 3,000 萬、投資至少港幣 3,000 萬,其中港幣 2,700 萬投入許可資產、港幣 300 萬投入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計畫投資組合。在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後,投資者可依一般入境規定申請永久居留。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,投資者可透過一家全資擁有、並設計成合資格家族工具的香港私人公司,來持有那些許可投資,前提是滿足兩名員工、港幣 200 萬與港幣 2.4 億的條件。那是稅務制度與移民計畫之間一道刻意搭起的橋,也是兩地所提供、最接近「一個決定」的東西。

新加坡的全球投資者計畫則站在另一個高度。它的家族辦公室路線,要求可投資淨資產至少新加坡幣 2 億、一間管理至少新加坡幣 2 億的新加坡辦公室,以及至少新加坡幣 5,000 萬投入指定類別。它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主管,和金融管理局主管的稅務核發完全分開。

如果有主事者打算搬家,香港目前提供的,是更容易入手的投資移民方案,以及與家族辦公室結構更緊的耦合。如果沒有人要搬,居留在樞紐決策裡就該幾乎不占分量,而家族要當心那種讓移民計畫反過來主導營運選擇的建議。無論哪種情況,搬遷都牽出另一組離境與入境的問題,該放進一份跨境居住與稅務連結查核清單;而下一代的就學與職涯影響,通常值得比兩年後那場下一代培養談話裡所給的,更多的關注。

哪種家族適合哪個樞紐

以下是示意性的樣態,不是建議。其中每一條,都可能被家族還沒揭露的某個事實推翻。

家族處境可能方向為什麼
合資格可投資資產介於新加坡幣 2,000 萬到 5,000 萬之間新加坡 第 13O 條在香港資產門檻與第 13U 條門檻之下,卻在入門級核發的射程之內
有大中華營運事業,主事者打算搬遷香港移民計畫與家族工具如今可以協調,而商業網路本來就在那裡
聚焦東南亞,願意聘用機構級團隊新加坡當地開支與部署義務,對上家族本來就要在區域投的資本
全球分散的投資組合,抗拒特定管轄地的配置香港沒有地理配額,儘管指明資產規則仍然適用
家族成員與事業散在數個國家沒有自動答案母國稅制、受控外國企業、信託與傳承規則,可能蓋過樞紐給的任何好處

雙邊安排是一個正當的結果。主投資辦公室設在一座城市,較小的顧問、銀行或營運據點放在另一座。這個答案會牽出實體、費流與常設機構的問題,而本框架並不解決;那些屬於亞太家族的跨境財富結構,也屬於兩地的法律顧問。

至於生態系規模,忍住替它打分數的衝動。香港在 2025 年底、依投資推廣署委託德勤所做的研究,通報有超過 3,380 家單一家族辦公室運作,較兩年前的 2,703 家成長。新加坡則在 2024 年底通報約 2,000 家獲核發稅務優惠的單一家族辦公室,較 2020 年底的約 400 家成長。那是對不同東西的不同量測,把它們當成計分板,不會告訴你哪座城市適合某一個家族。

找顧問之前,家族該先想清楚的事

受規範的執行,屬於兩地的持牌稅務、法律與移民顧問。走在他們前面的功課,屬於家族,而把功課做好,能可觀地壓縮費用。

在第一次會議之前,先把這些定下來:在每一種定義下合格的資產價值,而不是總財富;家族願不願意出資並長期供養當地的投資專業人員;它能扛而不生怨的年度營運開支;投資委員會會不會接受一塊新加坡配置;商業網路與案源實際上坐在哪裡;有沒有主事者打算搬家;以及辦公室是只管家族自有資產,還是要管更廣的東西。

接著有兩個問題,需要的是家族母國、而非樞紐給的答案。新加坡或香港的基金層免稅,絲毫不會排除成員層的所得歸屬,因此有台灣曝險的家族,應把樞紐選擇對照台灣的受控外國企業制度與境外信託一起讀。和加拿大有牽連的家族,應把同一個選擇,對照臺加租稅協議,以及隨之而來的居住與扣繳後果來檢驗。樞紐的優惠,是對一道全球問題所給的一個在地答案。

常見問題

家族辦公室選新加坡還是香港比較好?

抽象地看,沒有哪個比較好,而任何用一句話就回答這題的顧問,都是問得還不夠多。新加坡要的是正式核准、一名非家族投資專業人員、按規模分級的當地開支,以及資產 10% 與新加坡幣 1,000 萬取其低者的當地資本配置。香港要的是更高的港幣 2.4 億資產門檻、兩名當地員工、港幣 200 萬當地開支,以及香港的管理與控制,卻對投資組合不設任何地理限制。新加坡傾向適合建立更深當地營運基礎、偏東南亞或廣區域取向的家族。香港傾向適合有大中華商業網路、需要投資地點彈性,或有主事者尋求協調式居留路線的家族。正確答案取決於家族的營運模式,而不是一張排行榜。

第 13O 條與第 13U 條,對家族辦公室來說差在哪?

就由豁免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基金而言,第 13O 條要求指定投資達新加坡幣 2,000 萬,以及兩名投資專業人員、其中至少一名非家族成員。第 13U 條要求新加坡幣 5,000 萬,以及三名投資專業人員、同樣至少一名非家族。第 13O 條用的是新加坡境內基金工具;第 13U 條容納更廣的結構,包括境外工具、主從式基金與有限合夥。當地開支分級與資本部署義務,兩者都適用。要注意,由持牌基金管理公司(而非家族辦公室)管理的第 13O 或第 13U 基金,條件並不相同,這正是網路上多數互相矛盾的門檻數字的來源。

香港的 FIHV 稅務寬減是什麼?

它是對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、以及其下合資格家族特殊目的實體,就合資格交易的應評稅利潤,課徵 0% 利得稅的寬減,前提是該工具由香港一家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。家族成員必須持有至少 95% 的實益權益,為家族管理的指明資產淨值合計必須達港幣 2.4 億,且工具須有兩名全職合資格員工與港幣 200 萬的香港營運開支。優惠透過在利得稅報稅表上書面作出選擇來取得,一經作出即不可撤回。它不是對每一筆收入的全面免稅,所得的性質認定仍屬需要專業意見的事。

在新加坡或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,會附帶居留權嗎?

不會。兩地的稅務制度與居留計畫,是分開主管的。香港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,要求港幣 3,000 萬的合資格投資,其中港幣 300 萬投入計畫投資組合,並在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後、依一般入境規定申請永久居留。自 2026 年 3 月起,那些投資可透過合資格家族工具持有,這是兩地所提供、最緊的一道連結。新加坡的全球投資者計畫家族辦公室路線,要求可投資淨資產至少新加坡幣 2 億、一間管理至少新加坡幣 2 億的新加坡辦公室,以及新加坡幣 5,000 萬的當地部署。此外,投資居留和稅務居住不是一回事,後者取決於事實而非某項計畫。

家族可以同時用新加坡和香港嗎?

可以,也有不少家族這麼做。常見的樣態,是把主投資辦公室放在一座城市,另一座城市保留較小的顧問、銀行、營運公司或家族服務據點。麻煩之處不在觀念,而在結構:哪個實體擁有什麼、服務費在兩者之間怎麼流動、每個工具在哪裡管理與控制,以及這樣的拆分會不會製造出常設機構或雙重居住的曝險。這些問題,需要兩地與家族母國的協調式意見,而它們該在任何一間辦公室開張之前就先建模,而不是事後由一位稅務顧問,捧著兩年的發票回頭重建。

樞紐選擇,是一個家族在持牌專家接手之前,能為自己回答的最後一道問題,也是最常被跳過、換成一張比較稅率的試算表的那一道,而那些稅率到頭來一模一樣。把營運契合度先擺對,會讓後面每一場對話都更便宜、更短。如果一個家族正在兩座城市之間權衡,想要一份對「自己究竟扛得起哪一套義務」的獨立判讀,那就是一件值得趁早好好談一次的事。